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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快生物安全管理步伐

1999-04-26 来源:光明日报 林英 杨朝飞 我有话说

本题提示近几年,随着基因工程的迅猛发展,生物安全问题引起全球政治家、科学家和普通公众的广泛关注,生物安全管理十分迫切。从理论上推断,转基因生物的潜在危害肯定是有的。在对转基因制品的安全问题作出绝对明确的结论之前,大力生产开发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生物安全管理涉及重大的国家利益,需要加强学科与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生物安全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还要注重管理法规方面的协调一致。

记者:国家环保总局最近连续两次邀请专家和部委代表讨论国家生物安全管理框架,生物安全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项新任务。生物安全的概念对于许多读者还很陌生,请您先谈谈什么是生物安全管理,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

杨朝飞:以基因工程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使人类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对生命的最本质特征——遗传物质的直接操作,改变生物体的性状。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生物技术在解决粮食短缺、人类健康、环境、能源等诸多社会经济重大问题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将成为21世纪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各国政府及产业界、跨国公司等纷纷对生物技术开发投入巨资。虽然这种高新技术问世仅仅几十年时间,但其发展十分迅速,各种转基因生物活体及其产品不断问世,并逐步大规模释放,一些已进入商品化生产。目前全球研究开发的转基因植物有几百种,主要农作物有7种,而且释放的速度加快,1996年商品化种植面积为280万公顷,1997年猛增到1260万公顷。然而,基因工程的本身和基因工程的产物在给人类带来所期望的结果的同时,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可能产生潜在威胁。早在70年代,一些科学家就提出并开始研究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近几年,随着基因工程的迅猛发展,生物安全问题引起全球政治家、科学家和普通公众的广泛关注,生物安全管理显得十分迫切。

生物安全管理就是通过法规制度、管理机构、监督机制、监测标准等方面,保证把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可能产生的危险降到最低限度,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同时促使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及越境转移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

记者:转基因生物可能带来哪些问题?

杨朝飞:对于转基因生物的副作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研究结论,曾有报道说,墨西哥发生过食用转基因植物出现过敏的事件,但是生物、生态学家从理论上推断转基因生物的潜在危害肯定是有的。科学家们指出,转基因生物的毒性、致病性可能在若干年后表现出来;转基因植物在环境中会对非转基因植物生态产生影响,比如其产生的杂草化将难以防治;转基因生物改变了物种竞争关系造成的后果等等。有些科学家指出,在对转基因制品的安全问题作出绝对明确的结论之前,大力生产开发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埋下一颗“生物定时炸弹”。

对于转基因生物存在潜在危害的认识,发达国家比我们要早,管理工作开展得也早,一些欧洲国家规定,转基因产品上市出售时必须要标明是转基因技术生产的,有些大集团干脆把转基因产品的释放开发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进行。目前发展中国家也已开始重视生物安全管理,这一点在《国际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起草、谈判中清楚地表现出来。

记者: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现状和政府的态度怎样?

杨朝飞:近几年我国的转基因技术发展很快,目前有转基因植物47种,其中有7种进入大田实验;转基因动物主要有猪、牛、羊、鱼、鸡、小鼠等,转基因动物产品主要是药物,如干扰素等;另外还有6种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产品,3种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产品。

对于转基因技术的发展,我国政府一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推动国际国内这一新兴技术的研究开发,反对借口生物安全限制生物技术的发展或构筑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对生物安全问题的广泛性、潜在性、长期性、严重性予以高度重视,坚决反对单纯追求商业利益,追求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的行为,同时充分考虑伦理、宗教等诸多社会经济因素,以对全人类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负责的态度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记者:请介绍一下我国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框架。

杨朝飞:我们的管理原则首先是以预防为主,在生物技术产品开发的最初阶段就要重视其安全问题,对明显有风险的项目不能上马,明显有风险的产品不能开发。要按照生物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在其研究、中试、商品化、生产加工、贮运、直至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理等诸多环节上实行科学管理,特别是在最初的研究、中试阶段就要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把生物安全隐患消除在最初阶段。对于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释放,需要根据情况,限定品种、时间、地点和规模,由小到大,循序渐进。

生物安全问题涉及生命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等诸多学科,涉及农、林、牧、渔、医药、食品、环境保护、轻工、化工等诸多行业,其管理涉及到若干行业相关部门。行业部门之间因利益不同,可能会出现在政策和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和重复,然而,生物安全管理涉及重大的国家利益,需要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加强学科与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生物安全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之间的合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行动、统一规范、统一标准,还要注重管理法规方面的协调一致。我们的管理目标是:

(1)建立健全生物安全法规体系,将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试验和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环境释放、商业化、销售、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2)建立转基因生物进出口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因国外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输入而造成的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3)建立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技术体系,开发能够准确评估其环境风险的科学技术手段。

(4)建立转基因的环境监测系统,开发生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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